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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档案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和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2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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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档案局:

  为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省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推进会精神,落实好《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06号令),有序推进2015年度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和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规范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

  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是中央、省委、市委部署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全省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推进会议要求,要不断深化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力争到2020年,市县两级国家档案馆全部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县直机关以上档案室、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室全部建成数字档案室。其中,市级单位30%建成示范数字档案室,60%建成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县级单位20%建成示范数字档案室,50%建成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各级档案部门要牢牢把握发展电子政务、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利时机,将数字档案馆(室)规范化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市及各县(市)区综合档案馆要按照国家局、省局的部署,有序安排数字档案馆建设规范化建设工作,其中,市本级和鄞州区、宁海县等要开展好试点工作,力争创建国家示范数字档案馆。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档案局《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和《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数字档案室测评工作的通知》(浙档发〔201518号)等的要求,积极开展省级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和省示范数字档案室创建活动。已取得规范化和示范数字档案室称号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数字档案室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加快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步伐。

  对纸质、照片、音像等传统载体档案进行数字化,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根据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推进会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各综合档案馆都要完成全部馆藏传统载体的数字化工作,90%以上的市县两级直属单位要完成相应的数字化任务。各单位要在做好数字化基础工作的前提下,确定数字化的范围,严格把控制质量,加快工作进度。要根据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计划,制定数字化工作方案,倒排时间,逐类逐项分步推进。要因地制宜选择数字化加工模式,可以采取社会化服务外包方式,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将机关室藏档案集中到档案馆进行数字化加工。要高度重视数字化工作中的安全保密问题,贯彻国家档案局《数字化外包管理办法》和省档案局、省保密局《关于涉密档案登记备份和数字化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宁波市档案局、宁波市保密局《关于加强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建立数字化成果安全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档案与电子文件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加强馆(室)藏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安全管理,严禁档案和档案信息的扩散和泄漏,涉密文件数字化不得外包。确保涉密档案在数字化及登记备份工作中的安全。

  三、规范推进档案登记备份工作。

  各单位要以贯彻落实《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档案登记备份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动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登记备份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推进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做好涉民电子业务数据、电子公文和档案数字化成果等登记备份工作。市直单位要依法做好室藏档案数字化成果登记备份工作;有关部门要完成重点涉民电子业务数据和室藏传统档案数字化成果登记备份工作,其中,市人社局要继续做好医保、社保等业务数据的登记备份工作,住建委要继续做好住房公积金系统的登记备份工作,卫生系统要继续做好市属二甲以上医院病历档案登记备份工作。根据《规范》第十二条规定,各单位应于今年9月30之前,完整填报《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可至宁波档案网下载,网址http://www.nbdaj.gov.cn/zxfw/bgxz/),将本单位的档案管理情况及档案登记材料报送至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做好档案登记工作。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按照我局档案备份处置意见,在今年1030日前,将备份数据和有关材料报送至宁波市电子文件备份中心。

  各级国家档案馆结合档案工作部署,安排好数字档案测试准备工作。市直各单位要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好机关档案工作基础业务建设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档案数字化、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等重点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档案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联系人:徐亮 吴聂州;联系电话:87183662  87186959

  附件:1.2015年度市直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和档案登记备份工作计划表

       2.数字档案馆测试试点单位名单

                              宁波市档案局

                              2015年9月22

附件1

  2015年度市直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和

  档案登记备份工作计划表

数字档案室建设

省示范数字档案室创建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创建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档案登记备份

进馆单位档案登记备份

市政府直属单位43家(略)

民生电子业务数据登记备份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积金中心)、宁波市卫生局(疾控中心)、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宁波市农业局,宁波市林业局、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医院病历档案登记备份

宁波市李惠利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宁波市第三医院、宁波市中医院、宁波市妇儿医院、宁波市康宁医院、

附件2

  数字档案馆测试试点单位名单

  1、宁波市档案馆

  2、鄞州区档案馆

  3、宁海县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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